智达投资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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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达投资计划

<<民办教育促进法>>和<<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>>的颁布实施是国内民办教育发展难得的机遇。为响应国家“中部崛起”的战略,智达在“依托名校办民校”的方针指导下,在华中的湖北省计划投资人民币5亿元用于民办教育。经过近三年的考察,拟定了投资民办教育1.5亿元人民币的具体实施方案。

智达愿与内地的政府、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真诚合作,共谋发展,并将为合作伙伴提供可靠的融资机会和便捷的资金借贷途径。

智达项目引资、借款程序

  • 贷款方具备手续
  • 项目建议书或经有关方面批准的立项报告,可行性分析报告。
  • 企业营业执照、法人代码证书、法人代表身份证。
  •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。
  • 当地投资环境及优惠政策介绍。

个人引资贷款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、身份证、人名章。

  • 引资数额:20万美元至1亿美元。
  • 引资期限
  • 短期:项目方资金拆借若为1至8年的中短期用建设期,除到期应予还本外,每年还须按年息回报借贷方;1至2年期年息5.8%左右,3至4年期年息5.9%,5至6年期年息6.2%,7至8年期年息6.5%至7%。
  • 长期:项目方资金拆借若为10年或15年的中长期用款,到期不予还本,每年只按固定回报率回报投资方(建设期除外);10年至11年期15%左右,(一年建设期);12至13年期14%左右(一至二年建设期)建设期按年息5.8%付息;14至15年左右(二至三年建设期)建设期内按年息5.9%付息。
  • 引资程序

双方条件认可,项目方以固定资产或本项目作抵押,借款手续须司法部门监督实施。

  • 还款方式及年息
  • 短期借贷每年按期付一次利息,到期还本金。
  • 长期借贷支付固定回报率,借款方每年支付总款额的13%至15%(建设期除外)到期不还本金。
  • 采用第五条的A、B两种月款还款方式,投资方均不参与项目方的经营管理,不承担项目方经营之风险。
  • 合作的工作程序

项目确认---双方洽谈达成合作意向---实地商务考察及法律程序调查---项目难度及资产确认---在项目方所在地办理抵押公证手续---资金到位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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